临古开新 共书辉煌——西安碑林海峡两岸临书展(2023-2024)征稿启事
作者:西安碑林博物馆
发布时间:2023-06-20 18: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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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书法艺术,促进两岸同根同源的汉字与书法文化友好交流,让更多人感受碑林、感受汉字魅力、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举办“西安碑林海峡两岸临书展(2023-2024)”。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陕西省文物交流协会
西安碑林博物馆、台湾中华翰维文化推广协会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大陆、港澳及海外地区由西安碑林博物馆在大陆征稿,台湾地区由台湾中华翰维文化推广协会在台湾地区征稿。征稿对象共分三个类别:(1)社会组;(2)大学组;(3)高中组。
2.作品要求
(1)形式:临摹。
(2)内容:见《附件二:“西安碑林海峡两岸临书展”临摹名碑目录》,临摹目录之外作品无效,临摹作品要保持内容相对连贯完整。
(3)规格:作品尺寸为四尺对开(138cm×35cm),竖式。
(4)数量: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一件作品,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
(5)征稿期间不接收送稿,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3.费用及作品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作品不退。
4.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个人身份、省份。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西安碑林海峡两岸临书展(2023-2024)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学生需另附学生证复印件)、所临名碑复印件(局部)随作品一并寄出。在信封明显位置注“临书展”。
5.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三、评审
1.组成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公平公正公开评审。
2.评审分初评、复评、终评和评奖四个阶段。
3.大陆和台湾所征集的作品评审工作分别由西安碑林博物馆和台湾中华翰维文化推广协会组织专家按类在入选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4.本次展览将对提出质疑的作品进行复查面试,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不建议作者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等。
四、展览
展览时间: 2024年4月至11月。
展览地点:西安展区(西安碑林博物馆);台湾展区(由台湾中华翰维文化推广协会负责选定2处地点)
五、出版
编印《西安碑林海峡两岸临书展作品集(2023-2024)》
六、作者待遇
1.优秀奖以上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奖励西安碑林博物馆礼品一份,并颁发获奖证书。
2.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出席开幕式,参加两岸书法交流活动。
3.在《书法报》等专业媒体公布获奖人员名单及选登部分获奖作品。
七、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截至2023年9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
地 址:(710001)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三学街15号西安碑林博物馆书法交流中心
联系人:王 冰 范文雯 胡一凡
电 话:029-87315281 18292450614
九、其他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启事解释权归西安碑林海峡两岸临书展组委会。
西安碑林博物馆
2023年6月20日
附件一西安碑林海峡两岸临书展(2023-2024)投稿登记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