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8-27 14: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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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八月
胡枝惠 撰文并书
碑文前半部(九石)为行纪,后半部(三石)为四首七言诗,记述作者修葺太白山诸庙后奉命前往祭告的经过,以及沿途的风物景观。原碑应多于12石,据石上编号,缺第12石,第13石上诗句亦显然未完,其后应还有几石。撰书者胡枝惠,史籍不载,据碑文,知其为湖北六安人,时任“分巡陕西凤邠等处地方盐道兼管水利事务”。